教 育 局
财 务 局
人 事 局
编 办
兵教发[2009]11号
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兵团电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央编办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的精神,2009年兵团决定继续组织实施“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实施“特岗计划”,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团场学校任教
2006年,兵团启动实施了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年共招聘了836名高校毕业生到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特岗计划”的实施,对创新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解决团场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矛盾,全面提高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部分团场学校教师仍然紧缺,毕业生下不去,合格教师难以补充。为了进一步加强团场师资力量,并有效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2009兵团将继续组织实施“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00名。
二、认真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安排
2006年招聘的第一批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将于今年期满。为此,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特岗教师考核进编工作的通知》(兵教发[2009]1号),各师要根据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各师教育、财务、人事、编制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全部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今后各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三、采取有力措施,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根据国家“特岗计划”的原则精神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兵团将全面实施“特岗计划”,从2009年开始,各师中小学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含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人员),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
各师中小学教师补充要充分考虑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人员编制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需设岗,规范招聘程序,严格招聘条件,确保新教师的质量。要抓住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的有利时机,加大教师用人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要加强对拟聘教师的岗前培训,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持证上岗。
四、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切实做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兵团教育局要做好教师公开招聘、岗前培训、跟踪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要建立特岗教师数据库,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要加强对实施“特岗计划”团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兵团财务局要负责统筹协调特岗的经费保障,落实资金,规范管理;兵团人事局要协同教育局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兵团编办要加强中小学编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师团场和学校要为特岗教师提供周转宿舍及其他必要的生活条件。
各师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特岗教师工资待遇等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鼓励吸引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团场从教。今年兵团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工作生活、管理等情况要进行督导检查。
五、大力加强“特岗计划”宣传,形成良好的环境氛围
各师要注意发现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加大特岗教师典型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特岗计划”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成效,将特岗教师招聘工作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结合起来,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应聘。对已参加2009年高校毕业生双选会并与毕业生达成就业意向的师、团须组织毕业生于报名时间范围内在兵团教研网办理报名手续。
各高校要做好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动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向广大毕业生宣传国家、兵团有关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有关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团场义务教育工作。
为了吸引疆内外高校毕业生报名,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兵团确定兵团教研网(www.xjbtedu.cn)为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网站。届时,兵团将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今年的报名工作将从4月10日开始,届时,请登录兵团教研网查看《兵团2009年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
六、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顺利实施,兵团调整了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领导小组(见附件)。请各师教育局将2009年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同志的姓名、联系电话、传真、邮箱于4月10日前报兵团教育局师资管理处。
2.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即将启动,由于今年招聘人数多,任务重,各师教育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
联系电话:0991-2896283
传 真:0991-2896292
Email:btjyrsc@163.com
附件: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领导小组
兵团教育局 兵团财务局
兵团人事局 兵团编 办
二○○九年四月八日